4.5 漂浮装置


4.5.1 罐内式系统的漂浮装置应由浮漂、三翼定位支腿和脚轮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浮漂宜由冷轧钢板制成。浮漂顶面与储罐液面的距离宜为0.2m;
    2 三翼定位支腿的浮筒应由金属材料制成,浮筒间应采用带铜套的铰链连接,其强度和刚度应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3 脚轮宜由铜或铝制成。


条文说明
 
4.5 漂浮装置
4.5.1 漂浮装置的作用是承载烟雾产生器,使之漂浮在储罐液面中部,并能随液面上下平稳漂动。根据多年的试验经验,这种组成是较为合理的。
    为了保证漂浮装置的可靠性,在浮漂、浮筒制作完成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0.1MPa。
    1 浮漂由三个扇形浮箱和三个长方形浮箱组成。浮箱用冷轧钢板制作比较方便,且较为可靠。浮箱上设有呼吸阀,浮箱间采用螺栓固定,形成了一个环状整体
    规定浮漂顶面距储罐液面不小于0.2m,主要是保证喷孔与液面的距离。根据试验,喷孔与液面的距离太近,灭火烟雾会对液面产生较大冲击,影响灭火;如距离太远,会影响装置的稳定性。
    2 三翼定位支腿的作用是为了保证系统组件在随液面升降的过程中,能始终保持在液面中部。三翼定位支腿每个支腿均由多个浮筒组成。
    浮筒间采用铰链,便于制作、安装,且有利于系统的稳定。铰链中间设置铜套可避免因摩擦产生静电或火花。
    3 脚轮的主要作用是保证三翼定位支腿碰到罐壁焊缝时能顺利地随液面升降。本条规定脚轮的材质选用铜或铝,是为了避免脚轮与罐壁摩擦产生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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